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表;
2.產品配方;
3.產品質量標準;
4.經衛(wèi)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下列順序排列:A.檢驗申請;B.檢驗受理通知書;C.產品說明書;D.衛(wèi)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F.理學性檢驗報告
5.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6.產品在生產國(地區(qū))或原產國(地區(qū))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
7. 出口化妝品報關需提供其中文標簽、貨物入境檢驗檢疫通關單、產品成分表、合同、、裝箱單和報檢、報關委托書等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