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什么呢?家是一只船,在漂泊中有了關愛;駕駛港灣,是人生漂流休息的溫暖港灣;家是岸,是我們人生航行的起點和終點。家不僅僅是一間四四方方的空間,它承載著我們的情和愛,是婚姻美好的宿托。 但同時,家也是最容易產生矛盾的地方,兩個人在一起相處,如果雙方為彼此考慮,相處和諧,那不失為最理想的生活狀態(tài);但如果兩人不在以同一個頻道,只一昧的輸出自己的想法,那家也不再是家,是只有付費才能進入的賓館。 辛苦一年的小軍(化名)拖著疲憊的身體來到家門口,卻被妻子絨絨(化名)以沒錢就不要進家門為由拒之門外。一門之隔,門外的小軍甚至可以聽見屋內電視機乃至妻子和女兒一起嬉笑打鬧聲音。無奈之下,小軍只有朝屋內喊道:“能過就說能過,不能過就不能過?!? 了解之后才知道這并不是小軍第一次被拒之門外,小軍表示,以往每次回家都要掏錢才可以進門,否則就會被妻子拒之門外,這里他上次回家已經(jīng)過去了一年時間。 事情還是要回到倆人的相遇。 倆人是通過同村的媒人認識的,絨絨從媒人那里聽說小軍是一名焊工,自己在外承包工程,一個工程結束可以拿到幾十萬,因此,蓉蓉便答應和小軍交往,小軍在第一次見到絨絨便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倆人便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后,小軍對絨絨也是有求必應,想要啥買啥。結婚前夕,就因為絨絨的一句不喜歡,小軍二話不說便把結婚用的婚房低價賤賣得到24萬房款。因工作的原因,小軍要出門,出門前還留了5萬給絨絨,并表示,讓她在市區(qū)看房,有喜歡的可以先定下來,隨后等他回來再做決定。 結果工作回來不僅沒有買房,5萬元也被絨絨花光,小軍不想因為此事發(fā)生爭執(zhí),便也不了了之。隨后結婚,小軍給了絨絨家12.8萬的彩禮,加之之前賣房的錢,攏共有30萬元在絨絨的手中。小軍在女兒出生后便出門打工賺錢,在這期間,小軍一直讓絨絨勤儉節(jié)約一點,先把房子買下來。 在外工作的小軍每月都會把工資全數(shù)交給妻子絨絨,他認為這樣的方式可以讓絨絨知道自己的心意,但妻子卻不是這樣想,于是在201 8年開始,小軍表示妻子要求自己給錢才可以進門,起初是幾千,在18年年尾變成了一萬,盡管如此,回到家的小軍也沒有接收到妻子的照顧,反而淪落到?jīng)]有飯吃。 20年過年,妻子變本加厲,向小軍索要5萬元,但當時小軍表示自己只有2萬元,無奈之下,受傷的小軍便回到了父母家。 面對丈夫的控訴,絨絨卻是截然相反的想法。她表示在倆人認識時就是因為媒人說小軍是焊工包工頭,一個工程可以賺幾十萬自己才愿意和小軍接觸。并表示這一切都是小軍自愿的,她并沒有強迫小軍,小軍喜歡自己,給她買東西都是小軍自己愿意的,自己不偷不搶,小軍給錢自己就拿,小軍不給自己也并沒有強求,小軍不愿意拿錢,那也不要進家門,就是這么簡單。 絨絨還表示,倆人談戀愛時自己要什么小軍就會買,反倒是結婚生子后,小軍變得摳摳搜搜,給的錢也越來越少,還向自己哭窮,她覺得這一切都是小軍的借口,就是小軍愿意給自己拿錢編造的謊言。 聽到這里,小軍才恍然大悟倆人之間的誤會所在,原來是當時媒人想讓自己和絨絨可以在一起,便像絨絨夸大了自己的收入。隨后小軍向絨絨解釋說自己其實只是一名最普通的焊工,平時就是給別人打工,偶爾會自己去接一點私活,雖然有賺,但一年也就10萬左右的收入,還解釋說談戀愛的時候,是想展示自己的最好一面,對她大方是因為真的喜歡,但現(xiàn)在結婚了,要過日子,還有一個女兒。情況是不一樣的。 隨后小軍表示,自己都是為了這個家考慮,3年來,自己的工資悉數(shù)上交,加之之前交給妻子的30萬,前前后后妻子大概花銷了60萬左右?,F(xiàn)在妻子這樣做,那不如就退還當時的彩禮12.8萬和賣房子的24萬。 聽到丈夫這樣說,絨絨表示十分委屈,她認為自己這樣是因為產后抑郁,丈夫不照顧她就算了,還不體諒自己,現(xiàn)在還要讓自己退還彩禮和賣房錢,這讓自己十分受傷。并再次表示丈夫就是要找自己這種人,攢不住錢只會花錢。還堅持認為丈夫有錢就是不愿意給自己罷了。 在場的人包括公公也開始勸起了兩人,讓兒子多寬容妻子一點,也讓兒媳學會體諒自己的兒子。正當絨絨陷入沉默之際,小軍坐在了妻子身邊,一手握住妻子的手,表態(tài)自己會把在外面的賺的錢全部交給妻子,也希望妻子不要和自己折騰了,兩人現(xiàn)在先把房子買了,再一起改正各自的毛病,一起把這個小家經(jīng)營好。聽到這的絨絨早已泣不成聲,默默點頭表示同意了丈夫的提議。至此,小軍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婚姻需要雙方的共同付出,而在這段婚姻中,小軍一直是付出方,絨絨則一直是接受方。兩人的付出在一開始就不對等,所以矛盾的出現(xiàn)是遲早的事,小軍一直用給錢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愛,但妻子絨絨非但沒有感受的愛,還把這種行為看成是理所應當?shù)?,因此愛的天平開始失衡。 我們要知道,婚姻中的雙方都有自己的權利與義務,若如只一昧的享受自己的權利而忽視自己的義務,就會像絨絨一樣,把婚姻變成了消費品,一心只想滿足自己的物欲,最后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