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期限規(guī)定
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單次休學期限一般為 1 年,期滿后仍需繼續(xù)休學的,需提前向學校提交延期申請,附上補充證明材料,經批準后方可延長;
高等教育階段(大學):休學期限通常累計不超過 2 年(具體以各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為準),逾期未辦理復學手續(xù)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能被視為自動退學。
復學流程要點
休學期滿前 1-2 周,學生或家長需向學校提交《復學申請》,并附上對應材料(如身體康復證明、完成出國交流 / 服兵役的證明等);
學校審核通過后,辦理復學手續(xù),恢復學籍,安排學生進入對應年級班級學習(如因病休學后需適應學習進度的,可與學校協(xié)商班級安排)。
其他重要提醒
休學期間,學生學籍保留,但不參與學校正常教學活動、考試及評優(yōu)評先,也不繳納學費(高校)或雜費(中小學),復學后按對應年級標準繳納;
嚴禁偽造材料騙取休學證明,若經查實,學校會撤銷休學決定,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影響后續(xù)學籍權益;
不同學校(如公辦 / 民辦、中小學 / 高校)的具體流程可能略有差異,建議提前咨詢班主任、教務處或學籍管理部門,明確本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