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范圍比較大,基本是涉稅事項的處理。很簡單的公司,基本就是代理記賬跟代理納稅申報及與稅務局溝通協(xié)調。大一點的可能有退稅審核、進出口退稅申報等。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
業(yè)務范圍
稅務代理的業(yè)務范圍包括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2.辦理準購手續(xù);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申請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延期繳稅;
5.制作涉稅文書;
6.進行稅務檢查;
7.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8.開展稅務咨詢、稅務業(yè)務培訓;
9.受聘稅務顧問;
10.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進行稅務行政訴訟等。
應由稅務機關行使的行政職權,除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稅務代理的業(yè)務范圍之列。稅務代理根據(jù)代理權限范圍的不同可分為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實行稅務代理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客觀要求,是加強稅收征收管理的內在需要,也是發(fā)揮社會力量協(xié)稅護稅的一種比較好的形式。隨著中國稅制體系的日趨健全和稅收宣傳體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一批具有稅務代理資格人員的出現(xiàn),推行稅務代理的條件已逐步成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稅務代理提供了法律依據(jù)之后,隨著中國稅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行稅務代理已是勢在必行。為此,中國應積極推行稅務代理制度,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實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代理辦稅的制度,使其逐步成為稅收征收管理體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環(huán)節(jié)。但正由于稅務代理是一項社會性的中介事務,涉及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和稅務代理人以及國家之間的利益關系,因而中國建立稅務代理制度必須遵循自愿、公正和嚴格管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