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法回收工藝預處理主要分為預放電、破碎分離、熱處理、溶解處理。由于廢舊電池中大都有少量的電量,在處理之前要對其進行徹底放電,以防止后續(xù)處理中少部分電量可能會放出大量的能量,造成一定的隱患等其他不利因素。破碎處理是為了讓正負極材料與其他物質(zhì)在機械力下進行多級破碎,篩分等操作以使得電極材料富集,以便于后續(xù)處理。
鋰電池的自放電率一般為每月 0.5%~5%。
不同類型的鋰電池自放電率會有所差異,例如磷酸鐵鋰電池(LFP)自放電率較低,而鈷酸鋰電池(LCO)自放電率相對較高。此外,鋰電池的自放電率還受溫度、荷電狀態(tài)(SOC)等因素影響,溫度越高、SOC 越高,自放電率通常越大。
工藝選擇決定加工成本差異
濕法回收:需使用化學試劑溶解金屬,加工成本較高。例如,磷酸鐵鋰電池濕法回收單噸加工費約 1.13 萬元,三元電池達 1.44 萬元。
干法回收:高溫處理工藝簡單,但能耗高且污染大。磷酸鐵鋰電池干法加工費約 0.59 萬元 / 噸,三元電池為 0.6 萬元 / 噸。
生物法:雖環(huán)保但技術不成熟,成本遠超工業(yè)應用水平。
三元鋰電池(NCM/NCA)
濕法回收:總成本約 5.24 萬元 / 噸(電池包 3.8 萬 + 加工費 1.44 萬)。
干法回收:總成本約 4.4 萬元 / 噸(電池包 3.8 萬 + 加工費 0.6 萬)。
利潤空間:含鎳、鈷等貴金屬,濕法回收單噸利潤可達 8046 元(利潤率 14.91%),但需高純度技術支撐。
消費電子電池
以手機電池為例,回收成本約 3000-5000 元 / 噸,主要因體積小、分揀難度大,且缺乏規(guī)?;厥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