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私自刻章,否則涉嫌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未經備案私自刻制公章(尤其是企業(yè)公章、政府公章),可能面臨拘留、罰款;若用于詐騙等犯罪行為,將追究刑事責任。
刻章并非簡單的 “制作印章” 行為,而是涉及法律備案、防偽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嚴肅流程。核心原則是:“先備案,后刻制;選正規(guī),妥保管”。無論是企業(yè)還是個人,都需嚴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因違規(guī)刻章或用章不當引發(fā)法律糾紛。如有疑問,可優(yōu)先咨詢當地公安治安部門或政務服務熱線(如 12345)獲取指導。
法律風險與注意事項
嚴禁非法制作
未備案私自制作公章、偽造政府 / 企業(yè)印章,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 10-15 日拘留及罰款;情節(jié)嚴重(如用于詐騙)將觸犯《刑法》,面臨刑事處罰。
避免超范圍制作
刻章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備案樣式(如擴大公章直徑、修改企業(yè)名稱),否則需承擔法律責任;企業(yè)也不可要求刻章單位違規(guī)制作。
材料與質量把控
劣質材料(如易變形的塑料)可能導致印章模糊,影響文件效力,建議選擇合規(guī)材質;
領取印章時需檢查:文字是否清晰、編碼是否完整、圖案是否居中,發(fā)現問題立即要求重制。
廢棄印章處理
企業(yè)注銷或印章損壞時,需將舊章交公安部門銷毀或自行銷毀并備案,避免流入市場被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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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廣州各區(qū))印章備案單位
特種行業(yè)許可證號:穗公特云治字第刻E0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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