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或濫用
公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如行政部門負責人),建立用章登記制度(記錄用章時間、用途、經辦人);
若印章遺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登報聲明作廢,并重新辦理備案刻制手續(xù),避免他人冒用。
法律風險與注意事項
嚴禁非法制作
未備案私自制作公章、偽造政府 / 企業(yè)印章,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 10-15 日拘留及罰款;情節(jié)嚴重(如用于詐騙)將觸犯《刑法》,面臨刑事處罰。
避免超范圍制作
刻章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備案樣式(如擴大公章直徑、修改企業(yè)名稱),否則需承擔法律責任;企業(yè)也不可要求刻章單位違規(guī)制作。
材料與質量把控
劣質材料(如易變形的塑料)可能導致印章模糊,影響文件效力,建議選擇合規(guī)材質;
領取印章時需檢查:文字是否清晰、編碼是否完整、圖案是否居中,發(fā)現問題立即要求重制。
廢棄印章處理
企業(yè)注銷或印章損壞時,需將舊章交公安部門銷毀或自行銷毀并備案,避免流入市場被冒用。
光敏印章:紫、紅、藍、黑、綠五種顏色、印跡較原子印略次、自帶印油、使用方便,可反復加油使用。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用銀行印鑒印章
紅膠印章:易蓋好用、印跡清晰、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等,由于材料具有熱脹冷縮的特性而易產生誤差,不適用于銀行印鑒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