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正規(guī)刻章單位
必須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合法刻章企業(yè)刻制(可通過當?shù)毓簿止倬W(wǎng)查詢 “備案刻章單位名單”),禁止選擇無資質(zhì)的小作坊;
提供《印章備案回執(zhí)》給刻章單位,由其按照備案樣式雕刻(材質(zhì)可選銅、牛角、合成樹脂等,銅章防偽性)。
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或濫用
公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如行政部門負責人),建立用章登記制度(記錄用章時間、用途、經(jīng)辦人);
若印章遺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登報聲明作廢,并重新辦理備案刻制手續(xù),避免他人冒用。
此類印章法律效力較弱(或僅用于藝術創(chuàng)作),制作流程更靈活:
個人名章:無需備案,可自主選擇材質(zhì)(如牛角、玉石、木材)和樣式(方形、圓形均可),文字通常為個人姓名,用于私人文件確認時建議搭配簽名。
藝術印章(書畫用):注重審美設計,可采用篆體、隸書等字體,雕刻風格多樣(如陰刻、陽刻),需由專業(yè)篆刻師根據(jù)需求創(chuàng)作,無強制規(guī)格要求。
光敏印章:紫、紅、藍、黑、綠五種顏色、印跡較原子印略次、自帶印油、使用方便,可反復加油使用。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用銀行印鑒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