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階段:
自我評估:實驗室對照 ISO/IEC 17025 標準,對組織架構、人員能力、設備設施、檢測和校準方法、環(huán)境條件、質量控制等方面進行評估,找出差距和不足。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編寫質量手冊,明確質量方針、目標等;制定程序文件,涵蓋合同評審、樣品管理等環(huán)節(jié)流程;編寫作業(yè)指導書,如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程等。
后續(xù)監(jiān)督階段:
定期監(jiān)督評審:在認可證書有效期內,認可機構定期對實驗室進行監(jiān)督評審,一般 1-2 年一次,檢查體系運行的持續(xù)符合性。
擴項評審:若實驗室有新增檢測校準項目等情況,需申請擴項評審。
復評審:在認可證書到期前,實驗室需申請復評審以維持認可資格。
設備設施:
設施所有權:實驗室的設施應為自有,擁有全部使用權和支配權。
設備校準:實驗室應配備檢測和校準所需的所有設備,且設備需定期開展校準 / 檢定活動,溯源至國家或國際標準,校準證書需包含測量不確定度。
對標標準條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為核心,拆解 15 個管理要素(如組織、文件控制、記錄管理等)和 10 個技術要素(如人員、設備、方法驗證等),明確每個條款的具體要求。
示例:針對 “4.5.14 服務供應商的選擇”,需制定供應商評估流程,包括資質審核、服務質量評價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