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操作性:避免 “文件與實操脫節(jié)”
示例對比:
無效表述:“檢測數(shù)據(jù)需準確記錄”;
有效表述:“檢測人員需在原始記錄中同步填寫儀器顯示數(shù)據(jù),不得轉抄,修改時需劃改并簽名,注明修改日期”。
ISO17025是實驗室認可服務的國際標準,目前版本是2005年5月發(fā)布的,全稱是ISO/IEC17025:2005-5-1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標準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CASCO(國際標準化組織/合格評定委員會)制定的實驗室管理標準,該標準的前身是ISO/IEC導則25:1990《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的要求》。國際上對實驗室認可進行管理的組織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由包括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L)在內的4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參加。
ISO 17025認證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和發(fā)布的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標準。ISO 17025認證是基于實驗室的測試能力、技術能力以及管理能力等一系列要求展開的。ISO 17025認證是由ISO認證機構對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認證,對實驗室內所有測試和校準的工作進行審核,確保實驗室的所有測試具有可追溯性、精度、準確性和可靠性等。ISO 17025認證可以幫助實驗室通過對測試數(shù)據(jù)的可靠性、準確性和可重復性的證明,向其客戶、合作伙伴以及監(jiān)管機構證明其測試能力和技術能力。
辦理流程(一)申請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向國家認監(jiān)委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二)國家認監(jiān)委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自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三)國家認監(jiān)委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技術評審,由于申請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的情況除外;(四)資質認定部門應當自收到技術評審結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