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標準條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為核心,拆解 15 個管理要素(如組織、文件控制、記錄管理等)和 10 個技術要素(如人員、設備、方法驗證等),明確每個條款的具體要求。
示例:針對 “4.5.14 服務供應商的選擇”,需制定供應商評估流程,包括資質審核、服務質量評價記錄等。
各層級文件的關聯(lián)邏輯
質量手冊需引用程序文件(如 “文件控制要求見《文件控制程序》第 5 章”);
程序文件需引用相關 SOP(如 “樣品前處理步驟見《XX 樣品處理 SOP》”);
記錄表單需嵌入流程中(如《不符合項處理記錄》需在《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中規(guī)定填寫時機)。
合規(guī)性:覆蓋標準所有條款
避免遺漏 “隱性要求”,如:
“4.1.5f)” 要求實驗室對影響檢測質量的外部支持服務進行評估,需在《服務供應商選擇程序》中規(guī)定評估指標(如資質、服務質量、價格);
“5.5.7” 要求對參考標準和標準物質進行期間核查,需在《標準物質管理 SOP》中明確核查方法(如比對試驗)和頻次(如每 3 個月)。
ISO 17025認證的適用范圍非常廣泛,涵蓋了除醫(yī)學、環(huán)境、食品以及計量等多個領域,而其要求的標準也更加、嚴格。ISO 17025認證的重點在于實驗室的管理體系,在保證實驗室測試數(shù)據的可靠性和準確性的同時,也推動實驗室以更加標準化、的方式進行設計和管理。ISO 17025認證的實施不僅僅考察實驗室的技術能力、測量能力、校準能力,同時也涉及到實驗室管理、內部審核、不符合項的處理、技術文件的編寫和保管、客戶服務、人員的技術能力和保密性等多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