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系文件:
體系有效性:審查管理體系是否已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以上,確認內審和管理評審是否按規(guī)定實施,流程是否完整,記錄是否真實有效,能否達到預期目的。
文件完整性與協(xié)調性:檢查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是否滿足認可準則要求,內容是否完整、系統(tǒng)、協(xié)調,能否服從或服務于質量方針。
組織結構與職責:確認組織結構描述是否清晰,內部職責分配是否合理,各層級文件或同級文件之間接口是否清晰、順暢。對于多場所實驗室,還會審查體系文件是否覆蓋所有場所,各場所與總部隸屬關系及工作接口是否明確。
技術能力證明:
能力范圍界定:審核申請認可的能力表述是否清晰,范圍界定是否合理、準確,是否與 CNAS 相關文件要求相符。
人員資質與配備:查看實驗室各崗位人員配備是否與申請的技術能力相匹配,授權簽字人工作、教育經歷是否符合要求。
設備配置與溯源:確認實驗室是否配置了與申請認可技術能力相適應的儀器設備,設備是否為正規(guī)渠道獲得,測量溯源是否符合 CNAS 要求,是否有相應的檢測 / 校準經歷。
方法標準:檢查標準方法是否為有效版本,是否經過標準核查;非標方法確認是否規(guī)范,記錄是否完整,是否滿足預期用途。同時關注判定標準中引用的方法標準是否已申請認可或已獲認可。
能力驗證:核實實驗室參加的能力驗證活動是否滿足 CNAS - RL02《能力驗證規(guī)則》的要求,結果是否符合預期。
組織結構與職責不清
未明確各崗位(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職責權限,或職責分配與申請的技術能力不匹配(如授權簽字人專業(yè)背景與申請領域無關)。
多場所實驗室的體系文件未覆蓋所有場所,或各場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
能力范圍界定問題
申請的檢測 / 校準項目表述不規(guī)范(如未明確檢測對象、方法標準代號 / 版本),或超出實驗室實際能力(如申請了未配備設備的項目)。
方法標準未使用有效版本,或未提供標準查新記錄(如引用已廢止的國標 / 行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