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早給“數字化檔案”下定義的人,是鄒悅。他給數字化檔案下的定義是:數字化檔案是指由辦公自動化形成的電子文件歸檔后形成的檔案。后來者也對數字化檔案進行了補充。
數字化檔案來源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隨著政府信息化的進程,網絡化辦公與無紙化辦公的出現,各機構生成大量的電子文件,電子文件歸檔后作為電子檔案存儲在檔案館。
另一部分就是館藏的紙質檔案、照片、膠片等傳統(tǒng)檔案利用數據庫技術、數據壓縮技術、高速掃描儀等技術手段轉化為數字化的信息。
數字化檔案的定義,目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認知。一部分人認為數字化檔案是電子文件歸檔后的產物。另一部分人認為數字化檔案是傳統(tǒng)檔案數字化后形成的數字化形式的檔案。還有一部分人認為前兩者都是。
在我國,早給“數字檔案”下定義的,是宋巖。他給數字檔案下的定義是:數字檔案是指用計算機等工具對歷史記錄進行數字編碼,并將所得數據記錄保留在盤、片等載體上的一種檔案。
從記錄方式來說,數字檔案是用計算機語言,將歷史記錄數據化的形式來記錄的。
從載體來說,它摒棄了人們常用的紙張等常用的載體,而用磁盤、光盤等載體。
對于數字檔案的定義,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認知。有人認為數字檔案是歸檔電子文件,也有人認為數字檔案是館藏檔案的數字化信息,還有人認為兩者都是。
如何能使這些的珍貴檔案為公眾有效利用,充分發(fā)揮其價值呢,檔案數字化是解決這一難題的根本途徑。檔案數字化加工是指利用掃描儀等設備對傳統(tǒng)紙質檔案經過檔案整理、檔案掃描、數據處理與掛接、光盤刻錄、著錄、裝訂等流程,實現檔案電子化的處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