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專注貨運險多年,精心為您的貨物選擇合適的險種、恰當的保險范圍。專門為客戶辦理海運保險、空運保險、陸運保險及其理賠業(yè)務,解決了客戶買保險投保手續(xù)繁瑣,價格高,索賠速度慢等難題。在此希望與貴司真誠攜手合作,轉移貴司經營風險,節(jié)省貴司經營成本,提高貴司生產效率。
貨物運輸險(簡稱貨運險)就是針對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種貨物險保障。開辦這種貨運險,是為了使運輸中的貨物在水路、鐵路、公路和聯(lián)合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防損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產和商品的流通。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陸上和與其有關的水上駁運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款人的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運抵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運抵后卸載的車站滿60天為止。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及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十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fā)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fā)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xié)議后,應在十天內賠付。
第十二條 貨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于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開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