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機構從事為司法機關作出的裁決、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決定、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決定、社會經濟及公益活動等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shù)據、結果的活動,應當取得資質認定。
認證對象是所有對社會出具公正數(shù)據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及其它各類實驗室,如各種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站、環(huán)境檢測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
中國計量認證 / 認可的有效期一般為 6 年。需要延續(xù)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其有效期屆滿 3 個月前提出申請。
現(xiàn)場評審準備
組建評審組:發(fā)證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申請制定現(xiàn)場評審計劃,指定評審組長,選配評審員,組成評審組。必要時可聘請有關技術專家參加。
通知申請單位:現(xiàn)場評審的日期應當于受理申請后二個月之內安排,并提前通知申請單位。
現(xiàn)場評審實施
預備會議:由評審組長主持,確定評審日程和現(xiàn)場考核實驗項目,明確評審方法和評審員分工等?,F(xiàn)場考核實驗項目數(shù)量不低于檢測機構申請項目的 15%。
首次會議:由評審組長主持,介紹評審組的日程安排,確認評審計劃,安排現(xiàn)場試驗項目,明確評審的目的和依據以及需要申請單位配合的要求,聽取申請單位領導的簡要介紹等。
考察實驗室:由申請單位負責人向評審組成員介紹實驗室情況,以便了解其環(huán)境和硬件設施的基本情況。
實施評審:評審組成員按照分工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中,評審組長主持召開由被評審方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以及對授權簽字人逐一進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記錄。
評審組匯總情況:評審組長主持對評審情況進行匯總,確定評審通過的項目,提出不符合項和整改要求,形成評審結論并做好評審記錄。
與被評審方領導溝通:評審組將評審匯總的情況向被評審方有關領導通報,不符合項要經其確認。
末次會議:由評審組長主持,宣布評審結論和評審通過的項目,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