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殯葬改革的實行,火葬已經成為當前主要的殯葬方式之一,但是在火化之前需要辦理相關手續(xù),那么有哪些手續(xù)呢?
1、直系親屬簽字
尸體火化時,死者直系親屬必須到場簽字,死者無直系親屬的,憑派出所證明,由旁系親屬到場簽字。
2、要有正規(guī)的火化證明
正常死亡尸體的火化,應提交經批準的醫(yī)療機構、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
死者生前無固定單位的應提交由居住地的鎮(zhèn)(街道)政府(辦事處)出具的死亡證明;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的尸體或無名尸體,須由當?shù)毓膊块T出具死亡證明。
3、要提供相關人員的身份證、戶口本
包括:死者的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死者家庭戶口本、送尸親屬的身份證或能證明與死者關系的有效證件。
2、要簽統(tǒng)一合同書
當你選擇好合適的墓位后,購買時一定要現(xiàn)場與公墓單位簽訂由民政部門監(jiān)制的統(tǒng)一合同書。簽訂合同時,要先弄懂合同書內容,千萬不要他人代簽,合同公章必須是公墓總部的公章,部門章無效。合同以外的任何口頭承諾,個人書面承諾均不具法律效力,得不到法律保護。因此消費者購買墓位時一定要簽訂統(tǒng)一合同書,而且要保管好合同書原件。
殯葬服務體系的設計應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殯葬服務的對象是死者,而購買者是生者。服務對象和購買者的分離是殯葬服務的典型特征。也可以說殯葬服務直接為死者服務,間接為生者服務。但是,購買服務的活著的人往往與接受這些服務的死者有關。
功能要求:殯葬服務設施要滿足不同文化水平、職業(yè)類型、年齡結構、消費水平的客戶的需求,讓客戶各得其所。
選址要求:殯葬服務基地的選擇應保護景觀的暢通、舒適和經濟的服務條件。不得在殯葬設施的景觀位置設置集中式非經營性服務設施。
殯葬服務審美要求:休息服務建筑的位置、朝向、高度、體積、空間組合、造型、色彩、使用功能等應當與地形、地貌、巖石、水體、植物等景觀要素和自然環(huán)境相統(tǒng)一協(xié)調,層數(shù)一般不得超過樹木高度;建筑的高度和層數(shù)考慮了景觀和景點的功能,符合景觀要求。亭臺樓閣、走廊、花臺、敞廳的過梁高度應考慮行人通過或欣賞風景的要求。
殯葬服務指標要求:休閑服務建筑用地不應超過殯葬設施總用地面積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