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防雷檢測資質需提交的資料
申請防雷檢測資質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單位書面申請報告;
單位基本情況介紹;
單位事業(yè)法人的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防雷裝置質量檢測檢驗計量認證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防雷裝置質量檢測檢驗資質認證申請表;
質量管理手冊;
物價部門頒發(fā)的收費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中級技術職稱以上人員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丙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的資質相對較低,能夠對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裝置以及小型內部防雷裝置進行檢測。這些建筑物的防雷設計標準通常比前兩類要低,檢測范圍也相應減少。
申請條件
基本條件
-獨立法人資格:申請單位需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經營場所:具有滿足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業(yè)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專業(yè)人員: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需具備相應的檢測能力,并有一定數量的高、中級專業(yè)技術人員。
-管理制度: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及健全的技術、檔案和管理制度。
-儀器設備:用于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需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并在有效期內。
甲級資質額外條件
-人員配置: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技術負責人需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四年以上。
-項目經驗:近三年內開展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于二百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fā)事故;檢測項目通過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資質年限:取得乙級資質三年以上。
乙級資質額外條件
-人員配置: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名;技術負責人需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建筑、電氣、氣象、通信裝置檢測等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認定流程
申請單位需向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包括資質申請表、專業(yè)技術人員簡表、技術職稱證書、經營場所證明、質量管理手冊等。氣象主管機構在收到申請后,將組織現(xiàn)場核查和資質評審,終作出認定決定并頒發(fā)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