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對方借款的一方稱為借款人,出借錢款的一方稱為貸款人。借款合同依據貸款人的不同可以區(qū)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二者都屬于典型的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要式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關系的存在產生爭議的,推定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則合同成立。在這一點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于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采用書面形式(《民法典》第668條第1款后段)。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xiàn)、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個人小額信用貸款
個人小額信用貸款是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向資信良好的借款人發(fā)放的無需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以個人信用及還款能力為基礎,額度一般不會超過10-20萬,借款期是1-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