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可在以下幾個方面為癌癥防治工作作出有益的貢獻:
①研究影響癌癥發(fā)生與擴散的心理及社會因素;②對癌癥病人生活質量的估價;③緩解癥狀與控制癌癥疼痛的措施;④了解病人病危死亡的過程。
為了實現(xiàn)現(xiàn)代醫(yī)院的管理目標及處理好病人的臨終關懷,需要有相對獨立或專門的臨終關懷機構,國內外已發(fā)展起來的幾種形式是:
①附屬于醫(yī)院的臨終關愛;②附屬于基層保健網的臨終關愛; ③社會及家庭護理項目中的臨終關愛;④獨立的臨終關愛機構。
但無論哪一種,其宗旨與任務是相同的。
在臨終階段,癌癥病人除了生理上的痛苦之外,更重要的是對死亡的恐懼。美國的一位臨終關懷專家就認為“人在臨死前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肉體上的痛苦”,因此,一定要在控制和減輕患者機體上的痛苦的同時,做好臨終患者的心理關懷。
病人進入瀕死階段時,開始為心理否認期,這時病人往往不承認自己病情的嚴重,否認自己已病入膏肓,總希望有的奇跡出現(xiàn)以挽救死亡。當病人得知病情確無挽救希望,預感已面臨死亡時,就進入了死亡恐懼期,表現(xiàn)為恐懼、煩躁、暴怒。當病人確信死亡已不可避免,而且瞬間即來,此時病人反而沉靜地等待死亡的來臨,也就進入了接受期。
一般說來,瀕死者的需求可分三個水平:①保存生命;②解除痛苦。
因此,當死亡不可避免時,病人的需求是安寧、避免騷擾,親屬隨和地陪伴,給予精神安慰和寄托,對美(如花、音樂等)的需要,或者有某些特殊的需要,如寫遺囑,見見想見的人,等等。病人親屬都要盡量給予病人這些精神上的安慰和照料,使他們無痛苦地度過人生后時刻。
中國安寧療護理念可以追溯到唐代的“悲田院”、北宋時期所設立的“福田院”、元朝時期的“濟眾院”、明朝時期的“養(yǎng)濟院”及清朝在北京設立的“普濟堂”等。這些機構專門照護沒有依靠的孤寡老人、殘障人和窮人。這些人大多在死亡后也能得到各種儀式的殯葬服務。這些機構的設置理念與西方臨終關懷的思想異曲同工,為現(xiàn)代安寧療護的興起和發(fā)展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礎。
安寧療護服務的對象
2017年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頒發(fā)的《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明確指出,安寧療護以終末期患者和家屬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獲得安寧療護服務:
1. 疾病終末期,出現(xiàn)癥狀;
2. 拒絕原發(fā)疾病的檢查、診斷和;
3. 接受安寧療護理念,具有安寧療護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關于生命終末期的界定沒有統(tǒng)一標準,現(xiàn)有的醫(yī)學手段無法準確預測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應獲得安寧療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