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生產工作所負的職責包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生產責任制,加強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保證本單位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組織建立并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保證本單位應當具備的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人等。主要負責人因不履行上述職責或者履職不到位,導致發(fā)生生產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全員生產責任制,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生產車間負責人、生產班組負責人、一般從業(yè)人員等全體人員的生產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編制全員生產責任清單,并嚴格落實和考核??己私Y果作為從業(yè)人員職務調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jù)。員人包括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有領導責任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決策人;其他負責人包括分管生產的負責人或者總監(jiān)、主要技術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