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附加信息增加。新系統(tǒng)單獨增加了票據附加信息,作為票據正面的補充信息,記載票據相關信息、票據行為人詳細信息、票據保證增信信息等。這使得持票人對背書人的信用、兌付情況和保貼額度有詳細的了解,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和提升票據流動性。
票據貼現是企業(yè)收款人或持票人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yè)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款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銀行授信業(yè)務。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可憑票直接向承兌人收取票款。
商業(yè)承兌匯票是一種以商業(yè)承兌人的信用作為擔保的票據。商業(yè)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商業(yè)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fā)收到匯票的回單,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付款人應當在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被追索人清償債務時,持票人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出票人需要出示商業(yè)承兌匯票,如果是紙質匯票,則需要將匯票原件交給兌現人;如果是電子匯票,則需要將匯票的電子文件交給兌現人。兌現人需要審核匯票是否合法,包括匯票的有效期、票據金額、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等信息,以及票據是否有效,是否已經被持票人兌現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