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婚戀咨詢中的一般常識性問題,咨詢員通過知識性的解答能很快消除咨詢對象的疑慮。但是,涉及到和婚戀問題相關的一些較為嚴重的心理和生理問題時,婚戀咨詢的過程就具有漸進性的特點。因為,人在婚戀中產生的不良心理品質和心理變態(tài)不能只經過一次咨詢,立刻恢復正常。
婚姻咨詢是咨詢員通過提供和利用相關知識幫助咨詢對象解決問題的一個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1)掌握材料階段,主要是收集和了解咨詢對象的基本人口學資料、社會背景以及婚姻基本情況的資料。如:年齡,種族,職業(yè),婚姻史,已婚年限,婚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2)診斷和分析階段,就婚姻中的主要問題以聯系的整體觀進行分析和指導,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咨詢對象的主動性和自主性,幫助其尋找可行的解決辦法。(3)勸導和幫助階段,咨詢人員必須會同咨詢對象就婚姻問題從多種可能行和可能付出的代價進行化的選擇,要提供大量的相關信息并針對問題采取必要的解決措施。(4)檢查和鞏固階段,咨詢對象經過咨詢離開咨詢機構后,咨詢人員要繼續(xù)進行追蹤研究。方式一般有電話詢問,訪問咨詢對象和召開有關座談會等。
律師既可以及時地委托相關領域的專家出具專家論證意見,也可以與偵查人員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溝通,發(fā)表本方的辯護意見。當然,為了避免嚴重的對抗,防止行政機關強行將案件移送偵查機關,律師也應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與行政機關進行必要的協(xié)商和溝通,在接受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方面,作出必要的妥協(xié)和退讓。
合同糾紛的起訴條件是:
1、原告是與合同糾紛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存在具體的訴訟請求。
3、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有明確的被告。
5、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