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詢是咨詢員通過提供和利用相關知識幫助咨詢對象解決問題的一個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1)掌握材料階段,主要是收集和了解咨詢對象的基本人口學資料、社會背景以及婚姻基本情況的資料。如:年齡,種族,職業(yè),婚姻史,已婚年限,婚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2)診斷和分析階段,就婚姻中的主要問題以聯(lián)系的整體觀進行分析和指導,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咨詢對象的主動性和自主性,幫助其尋找可行的解決辦法。(3)勸導和幫助階段,咨詢人員必須會同咨詢對象就婚姻問題從多種可能行和可能付出的代價進行化的選擇,要提供大量的相關信息并針對問題采取必要的解決措施。(4)檢查和鞏固階段,咨詢對象經過咨詢離開咨詢機構后,咨詢人員要繼續(xù)進行追蹤研究。方式一般有電話詢問,訪問咨詢對象和召開有關座談會等。
婚姻咨詢服務由經過專業(yè)培訓的婚姻咨詢師提供,他們具備豐富的經驗和專業(yè)知識,能夠為夫妻解決各種問題提供專業(yè)的幫助。無論是溝通問題、親密關系的困擾還是沖突處理,婚姻咨詢師都可以通過傾聽和理解夫妻雙方的需求,幫助他們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中國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辯護人的訴訟權利,使辯護人無論在訴訟權利的行使范圍上還是在訴訟的介入時間上都有所改進,但這只是一種立法上的努力,靜態(tài)的立法成果并不一定和動態(tài)的司法實踐一一對應。目前我國的刑事辯護人的訴訟權利行使狀況并不樂觀:一方面,辯護人的權利大量得不到落實;另一方面,辯護人本人的人身權利也經常面臨威脅。中國的律師辯護現在正陷入幾難境地。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可以聘請律師”,“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皟稍喝恳晃卑l(fā)布的實施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進一步要求“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四十八小時內安排會見”,對于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毒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重大復雜的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應當在五日內安排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