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心理學家對婚姻問題的闡述精辟的指出了婚姻問題的癥結、性質和成因,為我們妥善地處理好家庭關系,解決家庭矛盾指明了方向。我們在解決自身婚姻問題和家庭矛盾的時候,也應該多從人格層面去檢查自身的不足,只有解決了人格問題才能終解決婚姻問題,這是一個內因和外因的辯證關系,也是一個原因和結果的因果關系。
(1)對未婚與已婚者進行情感咨詢;
(2)對未婚男女進行婚前咨詢與輔導;
(3)提供夫妻關系調適的咨詢與輔導;
(4)提供家庭人際關系調適的咨詢與輔導;
(5)幫助當事人排解各種婚姻、家庭危機;
(6)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親子教育咨詢與輔導;
(7)對離婚與再婚者提供咨詢與輔導;
(8)提供家庭健康、方面的咨詢與輔導。
婚姻咨詢是由咨詢對象和咨詢員兩方面組成的。其中,咨詢員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但咨詢對象是婚戀咨詢過程中的主體。雙方必須互相配合,又互相影響。其中主要以咨詢員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豐富的婚戀咨詢方面的知識去影響、轉變咨詢對象的心理緊張狀態(tài)或異常心理,使之向積極健康的方向轉變。
刑事辯護制度作為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歷史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該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嚴”這一思想,強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經(jīng)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判決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而享有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通過充分行使辯護權,與追訴機關進行平等對抗,以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