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詢是咨詢員通過提供和利用相關知識幫助咨詢對象解決問題的一個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1)掌握材料階段,主要是收集和了解咨詢對象的基本人口學資料、社會背景以及婚姻基本情況的資料。如:年齡,種族,職業(yè),婚姻史,已婚年限,婚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2)診斷和分析階段,就婚姻中的主要問題以聯(lián)系的整體觀進行分析和指導,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咨詢對象的主動性和自主性,幫助其尋找可行的解決辦法。(3)勸導和幫助階段,咨詢人員必須會同咨詢對象就婚姻問題從多種可能行和可能付出的代價進行化的選擇,要提供大量的相關信息并針對問題采取必要的解決措施。(4)檢查和鞏固階段,咨詢對象經(jīng)過咨詢離開咨詢機構后,咨詢人員要繼續(xù)進行追蹤研究。方式一般有電話詢問,訪問咨詢對象和召開有關座談會等。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夫妻關系的穩(wěn)定和幸福對整個家庭具有重要意義?;橐鲎稍兎盏慕槿肟梢詭椭鉀Q夫妻之間的問題,增強夫妻之間的默契和信任,從而提升整個家庭的穩(wěn)定和幸福感。一個穩(wěn)定和幸福的家庭可以為子女提供感和正面的成長環(huán)境。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可以聘請律師”,“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皟稍喝恳晃卑l(fā)布的實施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進一步要求“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四十八小時內安排會見”,對于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毒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重大復雜的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應當在五日內安排會見。
律師既可以及時地委托相關領域的專家出具專家論證意見,也可以與偵查人員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溝通,發(fā)表本方的辯護意見。當然,為了避免嚴重的對抗,防止行政機關強行將案件移送偵查機關,律師也應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與行政機關進行必要的協(xié)商和溝通,在接受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方面,作出必要的妥協(xié)和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