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數服從多數的理念為基礎,通常是某一方案若獲逾半數選民支持則會通過。然而,當可供選擇的方案多于兩個,可能沒有一個選項獲過半數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所以,采用哪一種投票制度對選舉結果有重要影響。
選票份量和選票動員力是不同的,因為每名人士不一定是各自獨立行事,他們往往會組織起來共同投票。動員力高的投票團體,其成員投票選擇近乎一致,足以改變選舉結果。議會中政黨會組成聯(lián)盟以增加影響力。
這些方法通常被稱為孔多塞制,因為孔多塞準則確保了它們在大多數選舉中都能獲得一樣的結果,也就是存在著一個孔多塞贏家。不同孔多塞制之間的差別在于出現(xiàn)沒有選項被擊敗時的情況,意味著產生了一個選項之間不斷擊敗對方的循環(huán),這被稱為孔多塞悖論。為了解決孔多塞悖論的循環(huán),當沒有孔多塞贏家出現(xiàn)而選擇特定孔多塞版本來決定贏家的狀況被稱為孔多塞完結法。
會出現(xiàn)多重獲勝者制度的選舉,例如立法機構議員的選舉,在實行上會與單一獲勝者的選舉不同。通常在多重獲勝者選舉中,參與者會較為關切己方在立法機構里取得的整體議席數量,而不是特定的候選人是否當選。也因此,許多多重獲勝者選舉都采用比例代表制,表示如果某個政黨取得了X%的選票,那它們就能取得在立法機構里X%的議席數。但并非所有多重獲勝者選舉都會采用比例代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