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式鋼模板,是現(xiàn)代模板技術中,具有通用性強、裝拆方便、周轉次數多等優(yōu)點的一種“以鋼代木”的新型模板,用它進行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可事先按設計要求組拼成梁、柱、墻、樓板的大型模板,整體吊裝就位,也可采用散裝散拆方法。
據統(tǒng)計,2009年中國鋼模板市場規(guī)模為1.53 億平方米,同比增速為6.9%。包括鋼組合板及全鋼大模板在內的鋼模板產量為3970萬平方米,同比增速為6.6%%。每年新生產鋼模折算成重量約為 300萬噸,相當于43個法國埃菲爾鐵塔鋼材用量(埃菲爾鐵塔鋼材用量7萬噸),27個北京鳥巢鋼材用量(北京鳥巢鋼材用量11萬噸),3.7座杭州灣跨 海大橋的鋼材用量(杭州灣跨海大橋鋼材用量80萬噸)
支(拱)架宜設置千斤頂、木楔、砂筒或其它便于松動支撐構件的支墊,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木楔宜使用刨光的硬木,其傾斜度不宜大于1:2;兩楔接觸面的壓力不宜大于2MPa。
(2)砂筒結構應經設計確定。加置在砂上的壓力不應大于10MPa;砂筒內 應釆用質地堅硬、清潔并經篩選的干砂,其粒徑宜為0.315mm~0.630mm;砂 筒在使用前應加置設計荷載(必要時可增加20%~50%的富余)進行預 壓;砂筒上的空隙應釆用不易開裂且富有伸縮性的油灰填塞。
(3)用于支墊的千斤頂要具有自鎖裝置。
(4)跨度為10m及以上的拱或跨度為24m及以上的梁不得使用木楔支墊。
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時,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模板的設計規(guī)定進行。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順序,并應從上而下進行拆除。
2、當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時,方可拆除底模及支架;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的混凝土抗壓強度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