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搞不清門診和急診的區(qū)別,簡單解釋一下。
醫(yī)院一般周一到周六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為早上8點半,到下午4點半。在以上時間內去醫(yī)院就診開出的醫(yī)院病假條,都為門診醫(yī)院病假條。
如周日,或者半夜臨時去醫(yī)院掛急診看病,開出的醫(yī)院病假條就為急診醫(yī)院病假條了。
準媽媽孕期要做多少次B超?
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正常情況下準媽媽在懷孕期間做3次B超,不要超過5次。
孕早期(特別孕8周前)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除非對下列情況:1.陰道流血及者,需排除異常妊娠,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2.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檢查協助診斷,為今后的提供依據。停經時間不清,根據癥狀、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檢查較為合適。
病案應當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保存: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yī)學影像檢查資料、體溫單、醫(yī)囑單、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
疾病診斷證明出具辦法
為了方便病人就醫(yī), 在保障病人隱私的同時提高服務效率, 規(guī)范疾病診斷證明書等證明材料的開具,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 患者門診、 住院病人疾病診斷證明書開具后應 3日內在門診服務臺蓋章 (包括門診休息一個月以上的假條) 二、門診病人就醫(yī)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的, 醫(yī)師應當核實病人身份 寫疾病診斷證明。一個月以上的假條需有科主任簽字并蓋章確認。門診服務臺應核對疾病 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及有效身份證明(駕照、等)后,在門診就診病歷和疾病診 斷證明書上蓋騎縫章。門診醫(yī)師應當主動提醒患者及時復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并蓋章。 三、原則上不同意補疾病診斷證明,尤其是假條,特殊情況下,確需補病假條時應注意: 1.患者就診補假時,診治醫(yī)師必須在門診病歷上寫清楚病情、休假等情況 2.補病假條時,病假條上日期為此次來院就診日期,建議休假時間應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