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預算種類
按照國家規(guī)定: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隨同建設程序分階段進行的。由于各階段的預算制基礎和工作深度不同,基本建設工程預算可以分為兩類,即:一是概算;二是預算。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兩種,預算又有施工圖設計預算和施工預算之分,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上述估算、概算和預算的總稱。
工程項目定義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包括哪些內容?如何編制?工程項目又稱單項工程,是指具有獨立存在意義的一個完整工程,它由許多單位工程組成的綜合體。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是確定工程項目(如生產(chǎn)車間、獨立公用事業(yè)或獨立建筑物)全部建設費用文件。整個建設工程有多少工程項目,就應編到多少工程項目的綜合概、預算書。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包括的內容有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及其他費用。
上述各項費用是根據(jù)各單位工程概、預算書及其他工程和費用概算書匯編而成。如果一個建設項目只有一個單項工程,則匯編時,與這個單項工程有關的其他工程和費用,即可有直接匯入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
工程建設定額
所謂“定額”是指從事經(jīng)濟活動時,對人、財、物的限定標準。如定員(定工時),定質(定質量)、定量(定數(shù)量)、定價(定價格)等,工程建設的產(chǎn)品價格是國家采取特定的方法和形式,即工程建設定額來確定的。 工程建設定額是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綜合預算定額、核算定額、建筑安裝工程統(tǒng)一勞動定額、施工定額和工期定額等的總稱。它是實行“三算”制度的基礎。常言設計有概算,施工有預算,竣工有決算,這“三算”都是按照工程建設定額進行編制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定額是實行經(jīng)濟核算和編制計劃垢依據(jù),也是現(xiàn)代化科學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內容。
司法鑒定程序
1. 司法鑒定申請
2. 司法鑒定機構
3. 委托受理(司法鑒定機構)
3.1 司法鑒定協(xié)議書
3.2 司法鑒定范圍
3.3 司法鑒定技術
3.4 司法鑒定現(xiàn)場
3.4.1 通知相關人員到場
3.4.2 現(xiàn)場鑒定人
3.4.3 現(xiàn)場鑒定信息不得透露
3.5 鑒定意見
3.5.1 標準套用
3.5.2 原因分析
3.5.3 鑒定意見(只是提供給法院審判的依據(jù))
3.6 司法鑒定咨詢
3.7 鑒定時限
3.8 終止鑒定
4. 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