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預算種類
按照國家規(guī)定: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隨同建設程序分階段進行的。由于各階段的預算制基礎和工作深度不同,基本建設工程預算可以分為兩類,即:一是概算;二是預算。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兩種,預算又有施工圖設計預算和施工預算之分,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上述估算、概算和預算的總稱。
工期定額的工期一律以日歷天數為計算單位。單位工程的工期是指基礎工程破土開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額子目規(guī)定的內容,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全部日歷天數。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經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核準,可按實際停工和處理的天數順延工期;因重大設計變更或建設(發(fā)包)單位簽證后,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 實行冬季施工地區(qū),由于施工技術不允許或經濟不合理,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經建設(發(fā)包)單位同意,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但順延天數,II類地區(qū)不得超過采暖期40%。III類地區(qū)不得超過50%。
竣工結算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一種方法,是指工程項目竣工以后甲乙雙方對該工程發(fā)生的應付、應收款項作后清理結算。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80年規(guī)定,建筑安裝工程價款的撥付,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的辦法。對跨年度施工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但是,建設單位在施工期間撥給施工企業(yè)的備料款和工程款的總額,不論工期長短,一般不得超過工程合同價值的95%,其余5%的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結算。對竣工工程,施工企業(yè)與建設單位應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xù)。施工企業(yè)應在竣工驗收后20天內編制竣工結算和“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竣工結算。同時還規(guī)定全部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期在六個月以內或者合同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工程價款可以實行分次和分月預支,竣工后一次結算。建設銀行規(guī)定從1985年起對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yè),推行按竣工工程一次結算的新辦法。
(1)工程完工后,發(fā)、承包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清的,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中相關規(guī)定實施。
(2)工程竣工結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由發(fā)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