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評審
4.1評審組依據(jù)CNAL的認可準則規(guī)則和政策及有關技術標準對申請方申請范圍內的技術能力和質量管理進行現(xiàn)場評審。
4.2在對申請方的檢測校準檢查或其他能力進行現(xiàn)場評審時,應1用參與能力驗證活動的情況及結果必要時安排測量審核,CNAL將把申請方在能力驗證中的表現(xiàn)將作為是否給予認可的重要依據(jù),除此之外評審組還要對申請方的授權簽字人進行考核,CNAL要求授權簽字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a) 有必要的專業(yè)知識和相應的工作經(jīng)歷,熟悉授權簽字范圍內有關檢測校準檢查標準、檢測校準檢查方法及檢測校準檢查程序,能對檢測校準檢查結果作出正確的評價
b) 熟悉認可規(guī)則和政策認可條件,特別是已認可機構義務以及帶認可標志檢測校準檢查報告或證書的使用規(guī)定;
c) 在對檢測校準檢查結果的正確性負責的崗位上任職并有相應的管理職權。
認可流程
首先,實驗室需要依據(jù)CNAS-CL01以及CNAS相關應用說明、指南、規(guī)則等要求建立管理體系,運行6個月后開展完整的內審和管理評審;期間,實驗室要結合CNAS的能力驗證規(guī)則開展相應的能力驗證/測量審核、實驗室間比對工作。
其次,實驗室向CNAS提交申請資料,接受CNAS的文件審核;
再次,通過文審后,接受CNAS安排的現(xiàn)場評審;
后,現(xiàn)場評審后,把不符合項整改資料提交至CNAS,等待取證。
以上時間大約需要一年左右。時間的長短具體也要結合實驗室的技術能力基礎以及體系運行情況而定。
2016年10月1日之前防雷檢測資質分為三類,主要有甲級、乙級和丙級。其中甲級資質單位可檢測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裝置,乙級和丙級資質單位均可檢測二類、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裝置。自2016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31號令)之后,防雷檢測資質調整為甲級和乙級兩類。
綜合資質
綜合資質是指包括全部專項資質的檢測機構資質。
2.專項資質
專項資質包括: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jié)能、建筑幕墻、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等9個檢測機構專項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