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專員”的收入是以底薪加傭金去計算,也就是說多勞多得。而傭金的計算亦只限于該討債專員成功地討回該筆債項,才會獲發(fā)傭金。而傭金的多少則根據難度而去決定。而這間接鼓勵了“討債專員”以非法方式討回債款。
當討債公司收到有關欠款人的資料及拖欠金額后,便會先向欠款者以電話及寄信通知欠款人等方法去討債,到訪欠款人的住址或工作地點進行討債。有些討債公司會聘用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或流氓為“討債專員”,并以威嚇、辱罵、滋擾欠債人以及破壞欠債人財產等方式討債,對債務人及其親友造成滋擾甚至威脅人身。
債權人如何解決債權債務糾紛
債權債務糾紛,債權人直接向債務人索討逾期債務,叫做債權人本身解決債權債務糾紛。這是債權人自己向債務人交涉、解決債權債務糾紛,討回被侵利益的解決債權債務糾紛形式。 債務人解決債權債務糾紛廣泛適用于債權主體為公民自然人的債務關系、債務事實不明確的債務關系、債務發(fā)生情況變更或債務人失蹤的債務關系等等。
討債人總結如下:
1、原告應當提供自己將標的物交付給被告的時間、地點及交付經過的證據材料。
2、設有抵押物的債權,應提供抵押物的收據等,說明抵押物的種類、數量、價值等。
3、提供被告具有償付能力的證據材料。
4、債務人可以提供債權的關系發(fā)生變更或者已經消滅的證據材料。
5、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以及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