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專利預審主體備案的條件有哪些?
01.登記注冊地在保護中心行政區(qū)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
02.屬于該保護中心受理領域;
03.有良好知識產權工作基礎,穩(wěn)定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規(guī)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2、如何判斷是以專利群(組)申請專利還是單個專利申請?
首先需要結合單一性進行判斷,所謂單一性,是指一件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于一項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這也是一般說的“一發(fā)明創(chuàng)造一申請的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不能把兩項以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放到一件專利申請?zhí)岢?,而應分別提出專利申請。
然后,如果多個方案不存在單一性的問題,那么建議結合成本以及保護等的角度來確定是部分組合申請、全部單獨申請還是全部組合申請。多件專利(專利群)相比于單件專利,從維護成本、代理成本上來說都是要高的。從穩(wěn)定性以及保護力度來說,多件專利也顯著優(yōu)于單件專利,無效要一件一件做,官司要一個一個打,應用得比較好的就是“群狼戰(zhàn)術”,出于無效成本以及訴訟成本等方面的考慮,被訴侵權方通常會采用和解的方式解決問題。
另外,多個技術方案之間存在技術上的較強關聯性,通過專利群(組)的方式申請的,還建議作為同日申請進行申請,這樣可以更地保護的,同時還可以防止“自己與自己打架”;如果方案之間不存在較強關聯性,單獨申請即可。
3、發(fā)明申請被駁回,可以再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嗎?
發(fā)明申請被駁回后,如若專利申請人對于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復審委請求復審。但若對復審委的決定依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基于專利法中第九條中的規(guī)定,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可知,專利申請人在申請被駁回后,不能基于同一方案再進行專利申請。
也就是說,同一方案如果不進行任何實質的改變,則不能再次申請;但如果申請人在原方案的基礎上,通過改進某些技術手段,使其成為新的技術方案,如此,便可基于新的技術方案重新進行專利申請。但是,改進后形成的新的技術方案是否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需要結合方案中的具體技術手段,判斷該新的技術方案是否滿足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