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男方的戶口在廣東省A地,女方戶口在福建省的B地,兩人登記結婚,現男方認為夫妻感情已破裂,經與女方協商未果,擬向法院起訴離婚,則有權管轄的法院根據不同的情況。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結婚離開B地超過一年,與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則該案的管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沒有管轄權。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結婚離開B地未達到一年,與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則該案的管轄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沒有管轄權。
3、若男方與女方結婚后,雙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離開B地超過一年,男方離開A地也超過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連續(xù)居住已超過一年,則該案有權管轄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沒有管轄權。
4、若男方與女方結婚后,雙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離開B地未達到一年,則該案有權管轄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沒有管轄權。
5、若男方與女方結婚后,雙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連續(xù)居住未達到一年,則該案有權管轄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沒有管轄權。
《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規(guī)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十條規(guī)定,監(jiān)護人對無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職責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保護被監(jiān)護人的身體健康;
(二)照顧被監(jiān)護人的生活;
(三)管理和保護被監(jiān)護人的財產;
(四)代理被監(jiān)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五)對被監(jiān)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六)在被監(jiān)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fā)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