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監(jiān)督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建設單位應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建筑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損害到公共利益的房子
個人自由是建立在不損害到他人以及集體利益的前提下的,如果你的房子損害了公共的利益,就比如占用了公共的道路,那么也就會被給強制拆除了。
危害國防的房子
國防大于一切。如果你的房子危害到了國防,比如破壞了國防設施的話,那么你的房子就會被給強制拆除了,而且還很難拿到補償。
靠近受保護古文物建筑的房子
為了更好地去保護這些古文物建筑,那些有損古文物建筑的房子是不允許存在的,如果一經發(fā)現就會被強制拆除。所以大家可別以為買到了靠近古文物建筑的房子就發(fā)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