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離婚同結婚一樣,都是法律賦予的個人的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在中國和其他的大多數國家,離婚需要雙方共同協(xié)商確認,并且當事人都需要面對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和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 。而在其他國家,菲律賓和梵蒂岡是目前僅有的兩個禁止離婚的國家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系,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系。
婚姻律師是指以辦理與婚姻關系相關的法律服務為主要業(yè)務的律師。
婚姻家庭律師在承辦案件過程中應擔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不應先入為主地促使當事人達到離婚的目的,或是使當事人堅定離婚的意志。而應在接受委托時,深刻領會當事人真實意圖,掌握“合”與“離”的精神實質與法律內涵,運用靈活的工作方法,力爭使糾紛雙方握手言和、重歸于好。確實沒有和好可能或沒有和好必要的,在維護當事人利益的同時,又能使矛盾控制在小范圍,以至“好合好散”,從一個家庭的穩(wěn)定來維護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
相關工作
1、 婚前、婚內財產公正
2、 提供法律咨詢,進行解除婚姻關系利弊的分析
3、 起草離婚協(xié)議、子女撫養(yǎng)協(xié)議、財產分割協(xié)議
4、 相關訴訟證據的調查、收集
5、 離婚調解
6、 參加法庭辯論
7、 代為申請執(zhí)行
8、 代理國內、涉外離婚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