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產品可免辦CCC?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無需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門特區(qū)政府駐內地官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員隨身從境外帶入境內的自用物品; 4.政府間援助、贈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條件的《目錄》中的產品,無需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也不需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
針對生產、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又發(fā)布2002年第8號公告,規(guī)定部分產品可申請免辦3C認證。 這部分產品范圍包括: 1.為科研、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 2.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3.根據外貿合同,出口的產品(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 4.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 5.直接為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fā)現多個橢圓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后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fā)放管理中心在發(fā)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數據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質量認證中心進行編碼查詢。
3C標志并不是質量標志,它是一種基礎的認證。 3C認證主要是試圖通過“統(tǒng)一目錄,統(tǒng)一標準、技術法規(guī)、合格評定程序,統(tǒng)一認證標志,統(tǒng)一收費標準”等一攬子解決方案,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中國產品認證制度中出現的政出多門、重復評審、重復收費以及認證行為與執(zhí)法行為不分的問題,并建立與國際規(guī)則相一致的技術法規(guī)、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可促進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