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試驗是取得地質設計所需的各項計算指標數值的重要手段和依據,工程性質進行定量評價時必不可少的方法,地質測繪與地質勘察工作。只能對土石的工程性質進行定性評價,要進行準確定量評價須通過實驗工作。 地質試驗分為室內實驗和野外實驗兩種。室內實驗室通過儀器對采集的樣品進行利試,分析,取得所需數據:野外實驗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在原位進行,亦稱原位測試。
地質勘察的方法主要有:研究既有資料、地質測繪、地質物探與勘探、地質室內試驗.地質野外現場或原位試驗、地質長期觀利,勘查資料的室內整理。 收集和研究建筑區(qū)域內既有的有關資料,不僅是外業(yè)工作之前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地質勘測的一種主要方法。特別是在既有資料日益豐富、遙感技術日益先進的今天,這種方法顯得越來越重要。
地質勘察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 地質勘察是在對礦產普查中發(fā)現有工業(yè)意義的礦床,為查明礦產的質和量,以及開采利用的技術條件,提供礦山建設設計所需要的礦產儲量和地質資料,地質勘察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水文、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察、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
地質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及手段: 此時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已基本查明。所以地質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設計所需的工程地質條件的各項技術參數。對建筑物地基做出土工程評價,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和加固、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等具體方案做出論證和結論。 地質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筑的性質和規(guī)模,可能才去的基礎形式與尺寸和預計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單位載荷和總載荷、結構特點和對地基基礎的特殊要求。查明地質現象以及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fā)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的建議。 地質勘察的主要手段是勘探、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為主,必要時可以補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工作。地質勘察的工作量應按場地類型、建筑物等級、建筑物等級和重要性來確定。對于復雜場地,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適量的探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