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申報期限。
⑴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⑵ 扣繳義務人違反上述規(guī)定不報送或者報送虛假納稅資料的,一經查實,其未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中反映的向個人支付的款項,在計算扣繳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作為成本費用扣除。
⑷ 扣繳義務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經縣級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
資源稅
納稅人納稅期限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計算納稅。
納稅人以個月為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款。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委托代征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guī)定的申報期限內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人因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或委托代征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告。
從稅務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說,必須要建立比較健全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管理制度,這個自行申報的管理制度是由稅務機關或是主管部門進行批準。對于納稅人或是扣繳義務人來說,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申請以及上報,大多可以采用郵寄或是數據電文的方式來進行辦理相應的納稅申報管理。通過報送或是代扣代繳,或是代收代繳等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稅款的上報工作。除此以外,中國還實行定期定額進行繳納稅款的方式進行納稅,對于納稅的方式來說分別可以采用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納稅申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