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
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之分。
地質工程領域覆蓋的范圍包括:地質調查技術和方法與礦產資源勘查與評價,區(qū)域礦產基地及礦產遠景區(qū)預測與評價,礦區(qū)與礦床的勘探、開發(fā)與評價,地質工程領域建設、勘查評價項目可行性研究與決策,地質勘探的新技術與新方法,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地質災害的預測、評價、監(jiān)測與保護,地質結構、地質環(huán)境、地質過程及地質災害研究中的計算機應用,地質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及新方法、新技術的設計、開發(fā)、應用,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行業(yè)的工程管理。
地質勘察的方法主要有:研究既有資料、地質測繪、地質物探與勘探、地質室內試驗.地質野外現場或原位試驗、地質長期觀利,勘查資料的室內整理。
收集和研究建筑區(qū)域內既有的有關資料,不僅是外業(yè)工作之前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地質勘測的一種主要方法。特別是在既有資料日益豐富、遙感技術日益先進的今天,這種方法顯得越來越重要。
地質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及手段:
此時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已基本查明。所以地質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設計所需的工程地質條件的各項技術參數。對建筑物地基做出土工程評價,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和加固、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等具體方案做出論證和結論。
地質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筑的性質和規(guī)模,可能才去的基礎形式與尺寸和預計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單位載荷和總載荷、結構特點和對地基基礎的特殊要求。查明地質現象以及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fā)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的建議。
地質勘察的主要手段是勘探、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為主,必要時可以補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工作。地質勘察的工作量應按場地類型、建筑物等級、建筑物等級和重要性來確定。對于復雜場地,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適量的探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