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
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之分。 [1]
本工程領域涉及到數學、物理學、地質學、油氣及固體礦產的礦產普查與勘探、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巖土工程、遙感地質、數學地質、應用地球物理和應用地球化學、計算機應用技術等學科。
查明擬建場地內地下水類型、埋藏條件及其特性,并對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作出評價;
查明場地有無影響工程穩(wěn)定性的不良地質現(xiàn)象(暗渠、暗塘、地下障礙物、防空洞、舊基礎、孤石、甲烷等) 及分布范圍,分析其對工程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整治建議;對基坑開挖的支護方法和降水措施提出建議,對開挖可能導致的巖土問題(如流砂、突涌等)進行預估,提供深基坑圍護設計、施工所需的各種參數;
工程地質勘查主要研究水文及工程地質、地質災害勘查、高新技術勘測等方面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工程地質、地質災害、巖土工程的勘察、評價、設計、施工、檢測和管理等例如: 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勘察,地質環(huán)境調查與評價,道路橋梁工程勘察,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治理等。
定測
1、是定出使用者的用地范圍及周邊環(huán)境
2、是測繪科根據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供的數據進行測繪
3、后出土地定界圖紙,圖紙所注面積就屬合法使用范圍。
補充定測
工程地質勘察資料整理應首先將既有地質資料和本階段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一起匯總分析,出現(xiàn)差異,分析原因,作出判斷,然后按程序進行;
2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編寫內容可參照定測階段工程地質勘察報告要求編寫,內容中應著重評價工程地質特征、各類工程地質條件、施工中應注意的工程地質問題;
3 利用補充定測階段工程地質資料,補充、修改初步設計階段詳細工程地質圖和詳細工程地質縱斷面圖;
4 各類建筑物、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工點資料編制,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5 勘探、測試資料及其他原始資料應分類整理,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