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2006年3月31日,經國家質檢總局同意,國家認監(jiān)委批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依法設立的合格評定國家認可機構。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主要任務為:
1、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際和國家標準、規(guī)范等,建立并運行合格評定機構國家認可體系,制定并發(fā)布認可工作的規(guī)則、準則、指南等規(guī)范性文件;
2、對境內外提出申請的合格評定機構開展能力評價,作出認可決定,并對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進行認可監(jiān)督管理;
3、負責對認可委員會徽標和認可標識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
4、組織開展與認可相關的人員培訓工作,對評審人員進行資格評定和聘用管理;
5、為合格評定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為社會各界提供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的公開信息;
6、參加與合格評定及認可相關的國際活動,與有關認可及相關機構和國際合作組織簽署雙邊或多邊認可合作協(xié)議;
7、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和投訴工作;
8、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工作;
9、開展與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制度已經融入國際認可互認體系,并在國際認可互認體系中有著重要的地位,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為國際認可論壇(IAF)、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正式成員并分別簽署了IAF MLA(多邊互認協(xié)議)和PAC MLA,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和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正式成員并簽署了ILAC MRA(多邊互認協(xié)議)和APLAC MRA。目前我國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35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xié)議,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5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xié)議。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將繼續(xù)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員和互認協(xié)議簽署方地位。
CNAS認證的作用意義:
1.表明具備按照相應認可標準開展檢測校準服務的技術能力;
2.增強市場競爭力,贏得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信任;
3.獲得簽訂互認協(xié)議的國家和地區(qū)認可機構的認可;
4.有機會參與國際間臺格評估機構的認可,多邊合作交流;
5.可在認可范圍內使用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標志和標志IAC國際互認聯合標志;
6.列入獲準認可機構名單,提高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