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企業(yè)必須是施工企業(yè),主要類型包含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及河湖整治、水利水電機械設備安裝等資質(zhì),總承包分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可承包水利工程大小及投資規(guī)模由大到小;專業(yè)承包分一級、二級:從事水利工程的資格證是屬個人所擁有,個人擁有其種資格證書,只能從事某項具體的工作,不能承包工程。
建管處對資質(zhì)申報材料開展審批,對歸屬于地市級審批標準的資質(zhì)開展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完成后,情況屬實的給予審批并報省建管局辦理備案。
小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4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總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圍內(nèi):壩高4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以下、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500米、堤防級別3級以下。
二級資質(zhì) 可承擔工程規(guī)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3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guī)模限制在以下范圍內(nèi):壩高7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8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1000米、堤防級別2級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