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回購式再貼現約定了贖回日期,在贖回開放日前,原貼出人、原貼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據行為。
從贖回開放日起至贖回截止日止,原貼出人、原貼入人應按照協議約定贖回票據。在贖回截止日后,如票據未辦理贖回,則原貼入人可自由行使票據權利,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由協議約定。
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的期限規(guī)定
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短期限為,并應當小于票據剩余期限。
在電子承兌匯票到期日的當天,在票據的狀態(tài)變?yōu)樘崾靖犊畹臅r候,說明電子承兌匯票辦理托收的時間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tǒng)向票據承兌人提示付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tǒng)向票據承兌人(銀承匯票出票銀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據,無退票可能,當天款項即可到賬。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為1年。雖然電子商業(yè)匯票的優(yōu)點很多,包括杜絕了克隆票、假票,暢通了流通渠道等,但將其長付款期限延長到1年對企業(yè)來說有著更大的吸引力,企業(yè)的財務壓力也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