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建筑(如住宅、旅館、醫(yī)院、療養(yǎng)院等)中,為達到居住環(huán)境安靜的要求,對不同部位的圍護結構必須具備的隔聲性能所作的具體規(guī)定。德國是世界上早制定隔聲標準的國家,在1938年的德國工業(yè)規(guī)范中已規(guī)定了住宅的隔聲標準。此后的15年里相繼有加拿大、英國、瑞典、挪威、蘇聯(lián)等10個國家制定了各自的住宅隔聲標準。中國住宅隔聲標準JGJ11-82于1982年公布試行。
表中的隔聲計權量讀數(shù)方法(見空氣聲隔聲)與ISO相同,空氣聲隔聲一級標準比ISO低2分貝,二級、三級標準的數(shù)值與日本標準相同。撞擊聲隔聲一級標準與ISO規(guī)定相同,二級標準與英國標準接近。
材料一側的入射聲能與另一側的透射聲能相關的分貝數(shù)就是該材料的隔聲量,通常以符號R(dB)表示。隔聲材料或構件,會因使用場合不同,測試方法不同而得出的隔聲效果不同。隔聲材料可使透射聲能衰減到入射聲能的10-3~10-4或更小,為方便表達,其隔聲量用分貝的計量方法表示。
任何隔墻都存在固有的共振頻率,當聲波的頻率和墻的共振頻率一致時,墻體整體產生共振,該頻率的隔聲量將大大下降。一般地,墻體越厚重,共振頻率越低,當共振頻率低于隔聲評價參考頻率100Hz時,由于人耳聽覺特性對低頻非常敏感,對隔聲量Rw的影響大大提高。對于12mm和15mm厚兩種不同面密度紙面石膏板存在不同共振頻率。
吸聲,對同一個空間,改變室內聲場的特性。吸聲的主要作用是吸收室內的混響聲,對直達聲不起作用,也就是說吸聲可提高音質,但對降噪能力效果不好;且吸聲材料是以多孔、疏散的材質,隔聲則是以密質為主的;
隔聲,相對兩個空間的,隔聲的主要作用就是隔斷聲音從一個空間到另一個空間,防止噪聲的干擾。隔聲材料材質的具體要求是:密實無孔隙、有較大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