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商標申請“撤銷三年不使用”的條件,了解“撤三”
只有注冊時間超過3年的商標,才可以對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冊商標,取得注冊之前
曾經(jīng)遇到過異議或異議復審,可以對其提出撤三的“滿三年”應當自異議裁定或異議復審裁定生效之日起計算。
了解“撤三”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此條法律規(guī)定對應于實踐中的案件類型全稱為“撤銷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簡稱為“撤銷三年不使用”,俗稱為“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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