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管道修復的管道缺陷可分為結構缺陷和功能缺陷。結構缺陷表示管道結構體受損,影響管道強度.剛度和結構穩(wěn)定性缺陷,包括斷裂.變形.腐蝕.錯口.起伏.脫節(jié).接口材料脫落.支管暗接.異物穿透和滲漏;功能缺陷是指導致管道水段變化并影響平滑性能的缺陷,包括沉積.結垢.障礙物.殘墻.壩根.樹根和浮渣。根據上述定義,對管道缺陷進行分析。
在管道非開挖修復前,通過疏浚工作,可以檢查井內剩余的磚塊.石.人工清理部分淤泥等殘留物,直至清理完畢,以便更好地開挖和修復管道。
管道現場勘察和現場測量,制定管道清淤的實施方案和計劃,制定完整詳細的清淤方案和清淤方案,確定一般清淤技術,確定管道非開挖修復施工的完整詳細方案。
我們可以看到,在管道非開挖修復施工前,應清除管道中的污垢,以便更好地開展水管(運河)疏浚檢查和功能修復工程,解決管道結構和功能缺陷,實現管網的健康連續(xù)運行,減少管網維護的重復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管網的生命力。
檢查井施工質量差,井壁與連接管結合處滲漏,預防措施:
(1)檢查井砌體砂漿應飽滿,不得遺漏勾縫。抹灰前清潔濕潤表面,抹灰時及時壓制、收集、養(yǎng)護。如有地下水,應及時完成抹灰和勾縫,回填后不得進行內抹灰或勾縫。
(2)與檢查井連接的管道外表面應先濕潤、均勻地刷一層水泥漿,然后在內外抹上,以防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