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電池法BattG注冊
法律背景:德國電池法(BattG) “電池法”于2009年12月1日在德國生效。它實施了歐洲指令2006/66 / EC,并規(guī)定了“ 投放市場,收回電池和蓄電池的無害環(huán)境處理 ”。
BattG的目的是提高電池的回收率,因為它們含有有價值的物質以及對環(huán)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質。法律要求電池的制造商,分銷商或進口商為處置成本做出貢獻(產品責任或收回和處理電池的責任)。為此目的,建立了共同的回收系統(tǒng)電池(GRS電池),并在聯邦環(huán)境局建立了登記注冊。
將電池和蓄電池投放市場,特別是禁止在市場上放置含有危險物質的電池和蓄電池,以及 廢電池和蓄電池的收集,處理,回收和處置的具體規(guī)則,以補充廢物的有關共同體立法,促進收集和廢舊電池和蓄電池回收的較高水平。 它的目的,電池和蓄電池以及參與誰是直接參與處理和廢舊電池和蓄電池回收的電池和蓄電池,即生產商,分銷商和終用戶,尤其是演員的生命周期的所有運營活動的環(huán)境表現改善。
電池回收保護環(huán)境和健康 電池可能 含有對健康和環(huán)境有害的物質,因此必須正確和妥善處理。它們可能包含有條件或必然有毒的元素以及重金屬,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危害環(huán)境,并通過浸入地下更深層污染甚至毒害地下水。
誰是制造商? “制造商”是指在本法案范圍內商業(yè)化電池的任何人,無論分銷方法如何。 由不具備或不正常顯示公司的經銷商和中間商提供的故意或過失電池應被視為本法所指的制造商。
誰算是電池經銷商? “投放市場”是指向第三方出售,免費或未付款,以便分發(fā),消費或使用。本法案范圍內的商業(yè)進口被視為投放市場。
制造商有哪些義務?
1.在聯邦環(huán)境局注冊
2.標簽電池的義務
3.廢舊電池歸還
制造商必須指明: 名字 法律形式 地址 聯系方式 商業(yè)登記號碼+登記法院或商業(yè)廣告 電池類型以及電池投放市場的品牌
關于的聲明: 參與共同回歸制+參與者編號或 建立自己的回歸制度或 委托第三方的回歸制度的參與 如果您對“BattG”、“德國電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