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資料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時間
機動車在年審日前的3個月,都可接受檢測申請年審。提前兩個月或1個多月,別等到距離年檢到期只剩不幾天才想起受檢。其次,每月10日前,檢測站業(yè)務量相對偏少,是過線免排隊的良機,中旬開始車子增多,下旬是扎堆期
查違章
查詢窗口領取并填寫“機動車定期檢驗登記表”,可憑行駛證領取。填好表中事項交工作人員查詢有無違章記錄,沒問題的表上會加蓋“已核對,可驗車”章,有違章的,拿著違章告知單盡快處理違章。
交押金
押金窗口繳押金,拿好押金條,領取并填寫外觀檢驗單。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guī)定公安、質監(jiān)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于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