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購買商品,主要是購買商品的具體實用價值,產品外觀設計是以歸屬于產品實用價值的,它應有利于產品實用價值的更強充分發(fā)揮,乃至提升產品的實用價值。產品的外觀不僅起裝飾設計,清理產品的功效,又要有益于顧客充分發(fā)揮產品的實用價值。
設備的外觀造型設計應滿足產品功能要求,充分體現功能使用合理性、宜人性和環(huán)境適應性及形體精美為主的物質與精神功能要求。在進行設計時應考慮實現形體的結構、材料、工藝等條件,并在此基礎上設計出具有時代感的好產品。同時,機械設備的外觀設計要具有形體良好的立體效果與視覺效果,即穩(wěn)定、協調與均性,還要具備良好的工藝性和藝術性,線條應簡明、合理。
一般來說,好的產品設計可以在功能和外觀上吸引用戶,即功能可以為用戶解決實際問題,外觀符合用戶的審美,給用戶帶來良好的產品體驗。在工業(yè)設備產品的設計中,對設備進行設計并不容易。既要滿足設備本身的功能要求,又要滿足用戶的審美需求。
外觀設計亦稱“工業(yè)品外觀設計”。產品外部的藝術或裝飾性的設計。設計內容包括形狀、式樣、色彩或其組合等。不包括其構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實現產品功能為主要目的的外觀或形狀。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guī)定的外觀設計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